来源:中国测绘学会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为鼓励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人员奋发进取,勇于创新,造就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发现和奖励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章程》,参照《中国青年科技奖励条例》及《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条例》,中国测绘学会决定开展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1.主要精力和时间在第一线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已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1.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2.拟加入中国测绘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准团体会员,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函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候选人。
4.每位被推荐人须经行业内三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另两位必须是非本单位(含二级机构)的同行专家,均需专家本人签名。
5.本奖项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推荐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忠诚事业,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在测绘地理信息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
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人员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候选人推荐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二)推荐材料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申报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登录中国测绘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w.csgpc.org)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20年4月13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并准确无误后,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
3.相关附件(获奖及专利证明、所发表文章或专著的刊物封面及目录、身份证等扫描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所有附件请提供近五年的材料。
4.上传推荐单位评审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等。
5.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
(一)评审组织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为“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的最终评审机构,负责该奖项的最终审定。
设立“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负责该奖项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本奖项将按照形式审查、初审、终审、审定、网上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授奖名额及表彰奖励
(一)授奖名额
本届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获奖者不超过30名。
(二)表彰奖励
1.获奖人员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证书。
2.获奖人员名单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在2020年中国测绘学会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
3.获奖人员可优先作为中国测绘学会推荐“两院院士”、“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青年女科学家奖”、“光华奖”等的候选人。
4.本奖项为纯公益科技奖励,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名截止日期
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
七、其他
请所有报奖人员主动实名(单位+姓名)加入QQ群(群号:1058241036),后续各种通知及事项将在群里交流,不再另行通知。